机动车开上人行道行人不必为其让路
在解放路两侧的人行道上,经常出现这样的一幕:行人在路上走,突然迎面而来一辆机动车,司机不耐烦地按着喇叭催行人避让。
经常在此路上行走的张女士对此感触颇多,自己每天步行上班,走在人行道上总是提心吊胆,不一定什么时候从前面或后面就会驶过一辆机动车,有的司机就开车从你身边擦过!特别是夏天了,行人一般都为了防晒撑着伞走路,走路时遇到机动车避让起来更觉得别扭。
在解放路上,机动车驶上人行道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司机嫌前面行人挡道,不停地按着车喇叭,一位老大爷有些气不过,冲着司机喊:“在人行道上开车,还理直气壮!”
一位出租车司机说:“由于路中间安有护栏,如果绕远,不仅耽误时间,乘客也不愿意。”于是,一些车辆为图方便就违规驶上人行道。这样,不仅会影响交通秩序,人行道上机动车辆还会对步道方砖造成损坏。
据市交巡警支队的有关负责人介绍,交通法规定参与道路交通的车辆和行人应各行其道。因此当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行驶时,即违反了分道行驶规定。
在我市,由于一些人行道上设有停车位,机动车停车时,可以暂时驶上人行道,但不能长时间在人行道上行驶。在人行道上,行人拥有绝对优先权,行人是人行道的主人,完全不用给机动车让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