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价缘何频繁“变脸”? |
药价悬殊令人难以置信
近日,李大妈向记者反映说,如今的药价实在是千变万化,简直令人有种错乱感。李大妈日前在铁道北一家药店看到,黑龙江某制药厂生产的咽炎片零售价是每盒4元钱,可在凌河区自己家附近的药店里同样的药却每盒售价5元,她向服务员说明了存在的差价后,对方便也以4元的价格卖了药。
一周后,李大妈又到家附近的药店买咽炎片,可这次连价都未讲,售货员直接就卖她两块七一盒。这下倒把李大妈弄糊涂了,一样的药还是在同一药店怎么价格相差如此悬殊,难道自己年纪大了,记错了药名。李大妈急忙跑回家取来了药盒,结果一比较,完全一致,她这才放心地买了药。
药价不统一是普遍现象
“医院的药价比药店的贵”,这个说法记者早有耳闻。为了求证这个说法,近日记者专门进行了采访。同样是湖南某制药公司生产的心脏病用药辅酸Q10,某医院的零售价格是41.20元/盒,而某药店的零售价就是33元/盒,两者相差8块多。天津某制药公司生产的复方丹参滴丸,某医院的零售价格是21.8元/瓶,而某药店的零售价是17.50元/瓶,相差4块多钱。另外,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同一种药,规格和厂家安全一致,但在不同的药店出售的价格却有所不同。比如广东某药业公司生产用于治疗鼻炎的药,有的药店卖5元/瓶,有的药店卖5.2元/瓶。
药品价格三种管理形式
医院与药店、药店与药店之间药价不统一是否合理?对此,记者采访了市物价管理部门,了解到目前药品价格的管理形式有三种,即药品价格实行国家定价、省定价和市场调节价。国家和省定价统称政府定价,实行政府定价的药品,仅限于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及其他生产经营具有垄断的少量特殊药品,包括国家计划生产供应的精神、麻醉、预防免疫、计划生育等药品。而政府定价以外的其他药品,均实行市场调节价,取消流通差率控制,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药品定价所遵循的原则
凡政府定价的药品,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最高零售价格。药品零售单位,包括医疗机构,在不突破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实际销售价格。但根据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的通知》规定,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要严格执行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15%的加价率作价规定;中药饮片加价率不得超过25%。《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阿霉素等抗肿瘤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还明确规定实际购进价格高于500元的,最高加价额一律不得超过75元。
市场调节价药品,由生产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制定零售价。药品批发、零售单位,包含医疗机构,要在不超过生产企业制定的零售价格的前提下,制定药品实际销售价格。
造成药品价格差的原因
进货渠道不同。据悉,医院的药品80%是通过集中招标采购的,进价较高;而药店大多是通过公司从厂家集中采购,进价偏低。所以,医院的药品价格比药店的进价高。
加价率不同。医院的药品价格执行顺加15%的加价率,而药店为了彼此相互竞争,一般执行顺加8—11%的加价率。所以,医院的药品价格在这方面又比药店高出一块。
另外,医院利用其特殊地位和医生的处方权,以高价药增加医院的收入,以药养医的情况还普遍存在;国家制定的药价过高也为医院以超过药店的售药价格销售药品开了方便之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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